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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2009-11-09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同学们:

鉴于当前我国甲型H1N1流感呈现速增现象,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的要求,就当前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提出了相应要求,现在通知转发如下,请老师和同学们认真贯彻落实。

学院办公室

2009年11月4日

附学校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目前,我国甲型H1N1流感疫情呈现增速发展的趋势,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重症和死亡病例连续出现。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的工作要求和具体部署,为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不发生重大聚集性疫情,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师员工如出现发热症状,体温超过37°C必须立即停课,居家隔离,并及时做好相应停课、串课工作;出现重症症状,应及时到我省重症发热患者诊疗指定医院就诊。体温恢复正常后方可恢复上课。

二、学生体温如出现发热症状,体温超过37°C必须立即到校医院就诊;出现重症症状应直接转院治疗,及时到我省重症发热患者诊疗指定医院就诊(医院名录、地址、联系方式附后)。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师范大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11月4日

附:重症发热患者诊疗医院名录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31号,电话:0451-53643849,53641563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46号,电话:0451-86662961)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颐园街37号,电话:0451-82576777、82576888)

黑龙江省医院(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82号,电话:0451-88025114、88025555)

哈尔滨市传染病医院(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309号,电话0451-5661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