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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请于4月26日前将本学期的教师教学工作量表格填好,此工作量为教师评职所需,不得漏报、补报。上报表格见教务平台常用报表。填好的电子版发送至以下电子信箱:jiaokeyuansunliping@126.com。
注:教师教学工作量分为讲课费工作量和评职工作量。所填表格不同,所填内容不同,用途不同。请注意区分。
教科办
201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