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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评职)的通知

2010-04-23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请于4月26日前将本学期的教师教学工作量表格填好,此工作量为教师评职所需,不得漏报、补报。上报表格见教务平台常用报表。填好的电子版发送至以下电子信箱:jiaokeyuansunliping@126.com

注:教师教学工作量分为讲课费工作量和评职工作量。所填表格不同,所填内容不同,用途不同。请注意区分。

教科办

201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