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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关于登记独生子女情况的通知》

2010-05-13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全校教职员工:

根据上级有关核发独生子女费文件的精神,现需调查统计我校18周岁以下独生子女情况,符合下列条件的同志,请于2010年5月14日中午12点前,携带相关证件到师大社区居民委员会登记或打电话登记。

1.登记条件:我校在编教职工、独生子女出生于1992年1月1日至2010年5月17日之间的。且户口地址为师大江北校区院内家属楼。

2.所需证件:独生子女及父母户口本、独生子女父母工作证、独生子女父母结婚证及《独生子女证》

3.办理地点:利民开发区南京路萧红大街农行家属楼

联系电话:13503620608,联系人:李主任。

校计划生育委员会

校医院

201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