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News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教育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轮调剂复试工作方案

2023-04-08 责任编辑:教育科学学院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基本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考察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复试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复试工作要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学校声誉和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学院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陈云奔

成员:赵冬臣、张守臣、陈桂香、崔英锦、窦岚

郭俊杰、李岩、李英、李玉、周正。

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具体复试标准和方案;按本学院招生学科(专业)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组织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工作以及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面试记录和复试结果,并签署意见;对本学院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负责对考生复试结果的必要解释和特殊问题的处理。

(二)学院复试工作督察小组

学院党委书记刘兆华、副书记范晓丹负责监督学院复试工作中的各重点环节。

(三)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学院按硕士招生学科(专业)设置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各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导师和骨干教师。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按照本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本学科(专业)的综合面试,专业课命题、评卷,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评卷工作。

三、调剂工作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调剂工作程序  

1.学校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网上调剂系统公布调剂信息,考生凭本人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2.学校根据考生信息,于36小时内确定是否接收调剂并在调剂系统中对拟接收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3.我校同意接收并发出复试通知后,考生应于6小时内,重新登陆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到我校参加复试,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4.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我校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6小时(以待录取通知发送时间起计)内登陆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待录取资格。若考生于48小时内未接到我校待录取通知,则未被我校录取(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三)调剂考生遴选办法

对于申请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对于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考生,依据总分、报考专业、毕业专业综合考量,在生源充足情况下,按不低于1:2的比例择优选择优秀的调剂生参加我校复试。  

四、复试形式及复试名单

(一)复试形式

调剂考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形式,考生使用“腾讯会议”平台参加复试。复试小组教师在线下集中开展复试工作,通过“腾讯会议”平台对考生进行考查。

(二)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由学校研招办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和办法确定,下发给学院。学院根据复试名单联系每一位考生。

五、复试资格审查

由各学科(专业)对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考生要符合当年教育部对考生报考条件的要求。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以我校当年招生简章规定为准。考生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并签订《考生承诺书》。

(一)审查内容

1.应届考生需提交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自考应届生需出示省级自考管理部门出具的可以于20237月份之前毕业的证明。

2.往届考生需提交身份证、准考证、本科毕业证书。

3.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考生,本科结业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专科毕业证原件及进修单位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本科课程成绩单(含6门以上成绩)、省级刊物发表文章,同等学力的认定以研究生考试报名时所具有的学历为准。

上述考生在资格审查时皆需上交《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应届生由所在院系所分党委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往届考生可到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住址相应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另需签写《哈尔滨师范大学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合同书》。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部需在复试前签写《哈尔滨师范大学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合同书》。

上述提到的《考生须知》《考生承诺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模板、《哈师大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以及《哈尔滨师范大学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合同书》,由考生到哈师大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附件中自行下载。

(二)审查材料提交方式

调剂考生在网上(通过钉钉平台或者复试小组秘书的邮箱)提交,格式均为PDFJPG入学时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纸质版,不能按时上交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资格审查时间

正式复试的前一天。

六、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三部分。

(一)专业课面试

按考生申请调剂的学科(专业)决定专业课面试内容。专业课面试的命题原则上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考试科目及参考书以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未公布参考书即为不指定。试题满分100分。

学硕考生的专业课面试采取在线问答形式。

专业学位考生的专业课面试采取在线讲课形式。具体要求以各学科专业的通知为准。

(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采用现场问答形式,考查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所学外语为英语的考生,外语听力和口语由各学科(专业)小组负责考查。所学外语为小语种(日语、俄语等)的考生,外语听力和口语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考查。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为20分。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重在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创新精神和科研潜力、人文素养及举止礼仪等。综合面试满分为30分。

注: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参加上述三项复试,另需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试题内容应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复试专业课内容重复。每门满分均为100分。

七、调剂复试时间

学院整体的复试时间为48-10日。

教育史、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在410日上午;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专业在49日上午。心理学学科在410日上午;现代教育技术、教育技术学专业在48日和9日;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在48日上午。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在49日。

以上是各学科(专业)复试的日期,具体开始时间以各复试小组秘书的通知为准。以上日期若有变动,会及时通知考生,请考生留意复试小组秘书的通知。

八、成绩计算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或违反考试纪律、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为专业课面试(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的总和,满分为150分。凡复试总成绩低于90分的,或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外语测试总分低于12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取整)。

 

本方案由教育科学学院负责解释,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备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20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