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News
首页 > 学院新闻 > 正文

转发学校《关于呈报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材料的通知》

2009-09-15 责任编辑: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转发学校《关于呈报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材料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意见》(哈师大人发[2009]5号)的文件精神,我校2009年教师系列及其他系列(研究系列、图书资料系列、工程系列、实验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已开始,现将今年呈报评审材料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呈报材料要求:

(一)各单位呈报材料要求

1.各院、部、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领导小组名单(附件一)(9月21日上午8:30前报到人事处师资培训科)。

2.按学科分页打印《哈尔滨师范大学拟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册》(附件二)一式四份及软盘一张(Excel格式)。

(二)拟评审人员呈报材料要求

1.《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高级一式三份,中级一式两份,不得呈报复印件。表格中填写内容不得打字,并经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领导小组在《申报表》第11页基层单位推荐意见中填写“经院、部或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认为该同志具备 聘任条件,同意上报。”字样并盖院、部或处章、填写表决结果后方可上报(赞成票达到或超过出席会议委员三分之二为通过)。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各种研究生班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研究生班毕业证书可以作为学历依据。对“文革”期间入学的大学毕业生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若其他任职条件具备,其学历可按大学本科毕业生对待。

3.外语成绩单或免试人员审查表(附件三)贴于主件申报表最后一页相应栏上;全国各语种通用标准均为60分;省内通用标准,2008年:英语为25分、日语为30分、俄语为30分、德语为30分、法语为20分。2009年:英语为25分、日语为30分、俄语为35分、德语为30分、法语为20分。

4.计算机成绩单或免试人员审查表(附件三)贴于主件评审表最后一页相应栏上;2009年职称计算机合格标准:国家级要求最少有两个模块考试成绩达到60分,省级要求最少有两个模块考试成绩达到20分;2008年省内合格标准为20分。

5.在《申报表》第三页处教师工作量表需经教务处选科中心核准后盖教务处章。

6.参加教育实习或社会实践证明需经教务处教学实践科核准后盖教务处章。

7.任现职以来代表自己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教材、科研项目批件(任务书)、科研成果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获奖论文要附论文原件作为佐证。

8.任现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

9.申报教师系列职务者,要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10.同级改职人员须提供《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一份(附件四)。

11.《专业技术人员确定专业技术职务承担课题情况表》一份(附件五)。并与课题原件一起装订。

12.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职务者,需具备《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单》(附件六), 其成绩单需经教务处审核盖章后贴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第13页处,原件贴于主表上。

13.中高级参评人员须填写《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成果汇总表》一式两份并电子版(附件七)。

14.拟聘正高职人员需提交30份述职报告,要求每人用A4复印纸一页,字数为500字以内,宋体字。

二、呈报材料时间 9月21 - 22日

三、呈报材料地点 行政楼412室四、

几点说明:

1.填写申报学科时,必须按《申报学科目录》(见附件八)所列科目对口申报。若在本目录中不明确的,请征求申报者本人意见,申报目录中相近学科。

2.根据黑人保发[2009]40号文件的规定,今年职称评审时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和有效成果的截止时间均为8月31日。在此时间之前达到退休年龄(延聘人员除外)的,不允许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时间达不到规定年限的,不允许以正常晋升方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此时间之后取得的学术成果不能作为本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

3.在著作要求上,编著主编和副主编合计名次前三名有效,对在参编目录中能标明执笔人参编的字数达到本系列标准规定的字数也视为有效。其它方法计算出来的成果均不能作为应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4.教师系列推荐和评审中,论文是必备项,而且均为第一作者。申请者提交的论文、著作和科研成果必须是是公开发表(SCI或EI必须有检索单原件)、出版或经有关部门组织专家正式鉴定通过的。凡在专辑、增刊、论文集(选)、内部刊物上刊登发表的论文、译文,或学术会议上书面交流的论文,或论文“大样”,或与本人所从事专业不对口的论文,以及只有论文证书而无原发稿件的论文,均不能作为应聘的依据。

5.在填写《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中对于取得多个学历者,首先将最高学历和学位填写在《申报表》的第一页“基本情况”栏。然后将高中以后的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按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在第二页“主要学习经历”栏分行填写。

6. 申报教师职务者,其教学工作量必须填写清楚。要注明任教时间、课程名称、年级、学生人数、课时数等;要按任课时间先后顺序,分行详细填写,不能笼统合在一起填写;教学情况必须经教务部门审核盖章后方为有效;在填写指导研究生情况时,要注明何时指导或毕业的,是单独指导还是合作或协助指导。

7. 根据黑教职改便字[2004]8号文件规定,应聘专业技术职务改职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一是工作岗位发生了变化;二是到新的岗位履行相应职责满一年以上;三是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与现岗位不相符;四是申请者必须具备拟改系列相应职务所要求的应聘条件。不仅要求现任职务前后成果累计要达到拟聘职务所要求的标准;而且要求岗位发生变化后必须有正式发表的关于本学科领域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和相应的科研成果等。政工师职称同级评审人员:要求必须是我校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包括高校所有专职从事党务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涉及的具体部门有:学生处(学工部)、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共青团、工会、武装部以及基层党组织等。

8.要求每位申报者将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聘任证书等统一装钉在一起,将多本发表论文的学术刊物装订在一起,将科研立项申请书、鉴定证书、科研获奖证书等装订在一起。以上可以分别形成证书专集、论文专集、科研专集等,避免丢失,也方便专家审阅。

9.《申报表》及其它有关表格的填写应字迹工整,内容准确无误。《申报表》的“单位”栏上面填写省人事厅统一编排的主管部门代码“A06”。

10.根据省人事厅和我校的有关规定,凡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要求其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须达到相关标准。

11.党校系统毕业证书必须加盖黑龙江省党校证书专用章(1999年及其以前毕业)或加盖黑龙江省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证书专用章(2000年及其以后毕业)为有效,其中,中函院99级以后毕业学员的毕业证书只加盖了“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钢印的,也为有效。

12.各单位呈报的材料必须是按人分别装袋(每人一个标准档案袋),材料袋目录必须按标样(包括字体和字号)打印,不得手填。材料数量必须与材料袋目录所填份数完全相符,袋内材料放置顺序及号码标志必须与材料目录及号码标志完全一致(材料编号用口取纸贴于每一材料封面的左上角处,口取纸横线上行填写材料编号,横线下标出论文所在页号或著作角色、字数等);材料袋封底注明院系、学科、姓名、拟晋职务(申报类型)。如:“数学学院 数学 某某 副教授 (教学型)”。字体要求为黑体简1号,必须在同一行内。

附:

2009年9月14日

学校通知原文见以下链接:http://web.hrbnu.edu.cn/renshi/show.asp?id=1616